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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轮胎用橡胶原辅料价格变化分析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解读

   2020-06-30 298
 一、6月轮胎用橡胶原料及辅料价格变化分
         6月,部分轮胎用橡胶原料及辅料价格环比涨跌不一,部分原料价格环比下滑8%以上,主要原因何在?后期是否还会延续这种态势呢?

         上表为卓创统计的6月1日至6月29日轮胎用橡胶主要原料局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可以看出,6月份价格环比涨跌不一,而涨跌幅产品个数环比变化不大。其中防老剂4020涨幅最大,环比上涨9.79%,另外炭黑、国营全乳胶、顺丁橡胶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跌幅最大的产品是丁基橡胶1751,环比下滑15.93%。另外异戊二烯橡胶、促进剂跌幅也均在3%以上。

         就价格环比下跌的原因看,供需失衡仍是多数产品价格下滑的主因,尤其在国内轮胎等制品业需求偏淡影响下,供需错配导致部分产品成品库存居高不下,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而从价格环比上涨的原因看,在原料丙酮及MIBK价格上涨施压成本影响下,防老剂价格呈现较大幅度的上涨,炭黑则受成品供应紧张及高温煤焦油价格累积上涨施压成本影响。

从同比变化情况看,表中所统计的橡胶原料产品的价格同比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同比下滑幅度在6%-31.9%不等,且多数产品的同比跌幅较上月有所收窄。其中同比跌幅最大的是炭黑,跌幅约为32个百分点。

就盈利情况看,多数的橡胶原料企业的盈利水平仍偏低,而合成橡胶产品由于上游丁二烯价格环比继续下滑,盈利水平环比明显好转。

短期看,轮胎用橡胶原料的整体走势仍不乐观,尤其在国外公共卫生事件的持续影响下,下游轮胎等制品业出口形势尚未缓解;加之高温天气影响,轮胎等制品业的生产正值淡季,其对国内橡胶原料的需求拉动仍有限。因此橡胶原料价格或延续窄幅整理态势为主。

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解读

行业规范工作的开展

背景:随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成为资源节约型的朝阳行业,一些企业“跑步”进入行业。但是由于行业门槛相对较低,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偏低,管理方式滞后,采取低成本、低价格、低附加值和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式生产经营方式,对市场秩序形成了冲击,对资源与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首次提出:2010年12月31日,“十一五的最后一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这是政府主管部门层面首次针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发布的专题性文件。

发展:2012年7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第32号);2013年3月14日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在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施行准入公告管理。

推进:为了给予公众整体的行业概念,将废旧轮胎加工处理的各专业放置于行业整体平台来考量,增加协调性,促使其全面、均衡、协调发展,工信部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合并形成《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各专业的特点,提出差别性条款。

准入公告管理实施的成效回顾

行业准入公告管理的实施,在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准入企业的划定对于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加快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凸显了准入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使行业向着规范发展;二是企业规模偏小、无序竞争的状况有所改善,企业逐步认识到,若产能达不到准入条件的规模要求,就无法申报;三是行业总体技术、装备水平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率都有了较大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了显著的提高;四是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制度为抓手,作为对所辖区域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参与招投标时的条件。

截至2019年2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公告六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80家,分布在21省区市。其中轮胎翻新企业27家,占比33.75%;再生橡胶企业35家,占比43.75%;橡胶粉企业10家,占比12.50%;再生橡胶、橡胶粉(混合)企业7家,占比8.75%;热裂解企业1家,占比1.25%。

据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准入企业中已停产8家,占比10%;转产2家,占比2.5%;拟破产1家,占比1.25%。

随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形成了旧轮胎翻新、废轮胎生产橡胶粉、再生橡胶、废轮胎(橡胶)热裂解四大业务板块,为了立足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实际,为充分体现全行业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工信部现将原轮胎翻新、废轮胎综合利用两个行业准入条件合并为一个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便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三、重点修订内容解读

(1)总则:

1、明确了《规范条件》是作为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指引。

从工信部首次发布的行业规范来看,其始终站在行业引导而非市场干预的立场,通过对行业发展提出更加规范和更加严格的要求来引导行业向着高质量绿色健康的方向发展。

2、提出了两个鼓励发展方向:一是鼓励将再生橡胶、橡胶粉作为部分或全部原材料进行制品生产。意义在于,逐步改变再生橡胶、橡胶粉生产企业大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的现状,指明了推动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目前废钢丝胎加工企业生产的胶粉和再生胶大多外销给下游制品企业,企业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质量很难达到统一标准。此文件鼓励企业进行产业链延伸,逐步渗透终端领域,摆脱原料供应的发展瓶颈,在目前恶性竞争的市场中提高自身竞争力。

二是鼓励轮胎生产企业开展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鼓励轮胎生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轮胎作为最大的橡胶制品,轮胎企业有能力也有责任推动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在生产者延伸责任制的推进下,已经有不少我们熟知的轮胎龙头企业涉足废旧轮胎循环利用行业。

(2)项目选址与企业布局

1、企业产能设计应与废旧轮胎可回收量相适应。

随着非三包胎的使用减少以及运输车辆限载限速致使轮胎报废率降低,而目前加工企业处理废钢丝胎的能力较强,对废钢丝胎的需求量大,废钢丝胎市场逐渐呈现供不应求的趋势。因此为了避免恶性竞争,保证行业健康发展,企业产能设计应与废旧轮胎的可回收量相适应。

据卓创资讯统计,我国每年废钢丝胎的产生量近1000万吨,废钢丝胎的消耗量在940万吨左右,其中2019年废钢丝胎的产生量约为985.04万吨,消耗量在929.43万吨左右。近几年,市场业者也经常反映废钢丝胎货源有明显的减少,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900以上废钢丝胎的价格重新回到“千元时代”。

2、对企业厂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厂区土地租用合同应不少于15年,可以避免短期行为,减少流动性,维护行业的稳定性。

(3)技术、装备和工艺

在技术、装备和工艺方面,为了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文件从四大利用板块将废旧轮胎加工处理的主要装备着重列出、细化,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4)资源利用及能源消耗

1、鼓励企业全部回收利用,企业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委托其他企业利用处置、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2、能源消耗指标虽然与《准入条件》基本相同(仅对热裂解处理综合能源消耗由低于300千瓦时/吨,调整为200千瓦时/吨),但在国家环保治理力度加大,企业环保设施配置数量增多、能源消耗加大的条件下,通过节能减排、降耗、技术改造等措施,使综合能耗指标保持在原有水平,相对而言,生产所消耗的能耗指标是有所下降的。

(5)环境保护

在环境保护方面,文件明确提出了相关建议。废轮胎循环利用本身就是环保事业,这就更加要求企业在做好资源再生的同时必须要走绿色发展的道路,这既是政策响应也是与时俱进。文件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四个具体要求,分别是:

1、文件中增加了企业应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建议,旨在促进行业绿色可持续性发展。

2、按照国家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相关要求,废轮胎加工处理企业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3、文件明确提出企业所在地发布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标准。

4、要求企业应配备与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监管机构联网运行的环境在线监测系统。

为了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国务院曾在2018年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重点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虽然行业绿色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企业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明确行业要求,力争将自身打造成绿色生产的践行者和绿色事业的推动者。

(6)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

在产品质量方面,指出企业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把好质量关,提高产品质量。在职业教育方面,文件提出,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7)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修订文件中增加了企业应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明确提出企业的用工制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总的来看,文件从项目选址布局、技术装备和工艺、资源利用和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要求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加以明确,旨在引导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向着规范化、规模化、高值化发展,形成行业有序进入、事中事后监管的良好机制。

在立足该产业特点的情况下,对产能规模不作量化要求,重视发挥市场作用,使得该产业在市场作用的调控下,激发产业潜力,促使产品向着高质化发展。

基于绿色可持续的发展要求,重点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未来企业要更加注重产品质量,提高品牌竞争力,注重自动化、智能化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行业规范再次修订,除了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外,更是明确提出了符合目前行业发展方向的规范,使得未来企业发展更具目标性、高效性、持续性。特点的情况下,对产能规模不作量化要求,重视发挥市场作用,使得该产业在市场作用的调控下,激发产业潜力,促使产品向着高质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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