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检查销售单位28家次,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是否有3C认证标志,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是否一致、是否正确使用认证标志,是否在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销售单位存在座椅加长、个别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待销产品没有按规定标注认证标志等问题,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跟进核查处理。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整治工作的威慑力。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3C标志,切勿购买标识不清或无3C标志的产品。扫描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并将信息与车辆进行比对,重点是要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CCC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配套附件是否齐全。